起因 土地转租发生纠纷
2019年11月5日,
判决 双方签订合同无效
汉源法院审理认为, 汉源法院
本报记者 李晓明
随后 ,因某药材公司应支付顾某某土地占用费 ,”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:“国家保护耕地,这家药材公司与顾某某协商终止合同事宜 ,被告签订的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》明确约定了药材公司将所租赁的土地用于中药材的初加工,仓储等,市民也可从该案例中了解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知识 。
将永久基本农田转租为非农用途,重新约定租期和租金。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。期限为7年。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 ,案涉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 ,林地、承租方虽违约 ,这家药材公司与顾某某协商后 ,双方又重新签订了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》 ,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,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转租合同 ,原告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