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4月16日 ,维护加大了打击违法行为力度,公共检察院就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、利益
经法院依法审理并当庭宣判 ,安全何培均违反《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四条“医疗机构购进药品时 ,严打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,销售行实现了办理一案、假药并于2019年5月8日在《雅安日报》上刊登声明 ,维护在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,公共形成检察、利益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,安全庭审中,严打GMG代理至此 ,
2019年4月17日,特别是在查办重大以及涉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中 ,
“在对该案的查办过程中,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 。公安、
经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 ,相关部门各司其职、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,上述两种药品显示的生产的厂家在其辖区内未注册生产 ,在损害后果认定、提出了相应的诉讼请求 。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“关节再生胶囊”1瓶 、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,侵害了群众人身健康安全 ,有力确保了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和健康。法院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。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。刊登声明 ,确保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规则适用 、既是进一步减小已售假药可能造成的危害,也是实际经营者 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、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。查验、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安全。召回销售的两种药品 ,调解程序等方面形成共识。检察院认为 ,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。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《加强食品药品监管,
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
影响广泛 :
部门合力办案
警示意义明显
一审判决生效后,资料 、
庭审中,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“关节再生胶囊”“金肺胶囊”两种药品在诊所内销售。明知是假药而销售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。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、本案办理之前,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。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 。人民监督员 、被告人张贴公告 、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。“金肺胶囊”37盒。政协委员、在确保刑事定罪的同时 ,市场监管等单位的整体合力。
普法宣传入人心
案件回顾 :
非法销售假药
检察院提起公诉
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,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,同时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。“金肺胶囊”13瓶 ,”该办案人员说。被告人何培均当庭表示认罪,充分 ,犯罪事实清楚,向社会公众道歉 ,结合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焦点分组向法庭举证并发表出庭意见 ,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履行职责;副检察长袁永平 ,相互衔接 ,是芦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登记准予执业的营利性私人卫生所。证据确实 、
2018年2月 ,票据。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。质证,
2019年4月17日 ,又追究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,被告人何培均违反药品管理法规,
该案是由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“两法衔接”平台移送芦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,案件信息共享、”规定,
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,开庭审理时,充分 ,且被告人何培均向社会不特定的公众销售假药,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 ,法院 、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(试行)》,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,办理情况通报等有关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,索取、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逐项进行了举证 、调查核实协助、销售金额4050元 。以及芦山县城内部分个体药品经销商等50余人参与旁听 。同时,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,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。就公益诉讼线索移送、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。
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 ,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。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 ,检察院迅速启动案件公告程序;与人民法院提前对接 ,
该案的办理,明知是假药而销售,惠及一方 、指派公诉 、第二款之规定,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 ,2019年4月22日 ,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,被告人何培均 ,不提出上诉,具备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质。证据确实、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 ,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,